皇冠曲奇起诉蓝罐曲奇不正当竞争 你买对了吗?
评论:0 浏览:784 发表于: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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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等六公司诉至法院,索赔3000万元。
“皇冠丹麦曲奇”的出品方认为,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丹麦蓝罐曲奇有限公司、蓝罐金宝(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兆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翠微家园超市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丹麦蓝罐曲奇”等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及经销商,实施了虚假宣传、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年来,丹麦蓝罐曲奇和皇冠丹麦曲奇的官司纷争不止一起。2018年1月,双方曾诉至北京石景山法院。判决结果显示,原告丹麦蓝罐曲奇一审胜诉获赔200万元。
最终石景山法院判决被告尤益嘉公司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停止宣传2014年9月4日前生产的皇冠曲奇产品的生产地为丹麦、停止在广告宣传中使用欧洲宫廷人物聚会风格的图片和画面中配以皇冠曲奇产品图案、停止使用“皇家”“丹麦皇室御用”“御制配方”“皇家御制”的广告宣传语;登报消除不良影响;赔偿原告丹麦奇新蓝罐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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