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00万 属于虚假宣传损害了王老吉的商标和商誉
评论:0 浏览:688 发表于: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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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之争、包装之争、广告之争,多年来,王老吉和加多宝这两大凉茶品牌始终纠纷不断。16日晚间,白云山与加多宝分别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100万元。对于加多宝“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相关广告,则判决其不构成虚假宣传。
8月16日,白云山发布的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词的广告以及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广药集团、王老吉其他诉讼请求。
根据白云山发布的公告显示,2013年,广药集团和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曾经将武汉加多宝、湖南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和潇湘晨报社一同告上法庭,理由是武汉加多宝、丰彩公司、潇湘晨报在其广告宣传或产品包装上使用“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其他“改名”广告语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王老吉商标和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武汉加多宝、丰彩公司、潇湘晨报在其广告宣传或产品包装上使用含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或“加多宝凉茶获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广告语,与客观事实不符,并有违国家禁止性法律规定,同样属于虚假宣传,且直接贬低、损害了原告的商标和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

